关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定
诉讼期限规定为叁(3)年。
该诉讼期限的起算时刻应从权利人明确感知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开始承担相应义务之日开始计时。
然而,若权利人在权益受损后超过贰拾(20)年仍未提出权益主张,则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
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延长法院保护期。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