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夫妇在达成
离婚协议之时,不得擅自约定男性应当
净身出户。
这是因为此类协议无形中剥夺了对方的
财产权益,明显违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及社会普遍认知下的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被视为无效条款。
然而,在此种情况之下,夫妻双方仍可就
离婚事宜进行妥善安排,协商决定特定财产的归属权由女性持有。
对此类涉及
财产分配的协议而言,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第
一,签订本合同时,
当事人双方都拥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和能力;
第
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需真实有效,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或恐吓等不当行为;
第
三,合同的各项内容均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与
公共秩序的善良风俗。
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才能确保该协议在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有效性。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