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违法开具金融票据罪的
量刑准则如下:
法庭通常会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需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构成
单位犯罪的个案,
司法机关将对涉案单位依法施以
罚金惩罚,同时对于那些对单位决策负有
主要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参与涉案活动的相关
责任人,同样追究上述
刑事责任。
此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下列构成要素:
首先,客体要件方面。
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正是国家对金融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其次,客观要件方面。
本罪在行为方式层面上,通常呈现出
行为人为他人违法提供信用证或各类保函、票据、存款凭证和资信证明等金融服务的情形。
第三,主体要件。
此罪的
犯罪主体颇为特殊,只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职员。
最后,主观要件方面。
本罪的主观心态以过失为主导成分,体现为行为人对可能因自身过错导致向他人违规开出信用证或各类保函、票据、存款凭证和资信证明等金融服务而引起的巨大损失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两种过失形式皆可称为过失。
《
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