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体生命消逝以后所遗留下的未偿付之
债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由以下相关人员负责偿还:
首先,若
债务人不幸离世,则必须由其遗产的合法
继承人,以其所
继承的遗产价值为上限,代为履行对
债权人的还款义务;
其次,倘若存在并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的情况,且该笔负债附有保
证人的话,那么,无疑应由保证人承担起相应的
担保责任;
最后,针对那些与婚姻生活紧密相连的债务,自然人离世之后,其配偶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担负起偿还这部分债务的责任。
同时,若非前述几种情景所导致的
债权债务关系,按照法定义务,它们将随之消失,并不需要另行偿还。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