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产生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后续处理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一方面,若对交警部门所作出的
责任认定结果持有不满意见,可在接到责任
认定书之日起计算,在三天之内向上一层级别的交警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申请;
另一方面,若对责任认定结果毫无争议,则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他们组织双方对此进行友好协商与调解。
倘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者其中任何一方坚持拒绝调解,那么受损一方的权益便可提交至法院进行
诉讼,以期能获得应有的
赔偿。
至于在实际赔付过程中,应优先实现由保险公司在其法定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赔付;
如若超出部分仍需支付,方可参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对方向受损方继续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