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在被检方
批准逮捕之后,如希望能够获得释放押金的政策,即需遵循以下
取保候审申请程序:
首先,被
羁押的
刑事诉讼参与者,包括被告人、其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家属,以及被告人所委托的律师,均有权利提出申请,请求公安和司法机构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其次,警方与
司法部门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文档之后,应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请求的决定;
最后,批准
取保候审决定的实施机构将由公安部门负责。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