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符合以下各项严格规定之后,手写
遗嘱方能被视为
自书遗嘱并产生其应有的法律效用,从而得以让
继承人继承房屋等遗产。
首先,自书遗嘱仅能对
被继承人生前遗留下来且在其死亡时尚属合法的
个人财产进行处分,不得涉及到他人
财产权益;
其次,遗嘱必须明确清晰地表述各项细节,其中包括遗产的具体范围和处理方法、确定的继承人姓名等等;
再次,遗嘱在书写过程中,被继承人需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身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关责任有着透彻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手写遗嘱需由被继承人全程亲自撰写,记录内容亦须反映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此外,遗嘱的内容内不得包含任何生效条件,若有此种情况发生,那么所附加的条件将被依法判定为全部无效。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