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法律明文规定,在被判处在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中,倘若同时满足
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诚挚悔过之心、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
缓刑后不会对其常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多项条件,那么便可依法宣告缓刑。因此,若涉案的
盗窃罪犯罪分子能够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确实存在获得缓刑审判的可能。然而,最终是否宣告缓刑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公正裁决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