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遭受
家庭暴力而导致的杀人事件,若经调查被判定为
防卫过度,则应被视为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罪名。在面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时,采取适当的反抗继而阻止之的行为,只要此举符合我国《
刑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便应依法给予正面评价,认定其为
正当防卫行为,不应承担任何形式的
刑事责任。
然而,若防卫行为造成施暴者身体重度损伤或死亡,且超出了合理范围,则被视为防卫过度,即防卫过失,应当对上述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在此前提下,参照法定
处罚标准,适当减轻或部分免除
刑罚。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