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商家未予协商解决
赔偿事宜,
消费者可诉诸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与支持。一旦产品因质量问题引发了对他人财产或人身的损害事故,产品制造商及销售商均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起相应的
民事责任。
对于提供交货与仓储服务的运输业者与仓储者,若他们亦负有相应责任,制造商及销售商皆有权向其提出
赔偿损失的请求。在产品存在缺陷导致
受害人伤亡的情况下,
侵权方必须负担伤者的
医疗费用、治疗期间的
护理费用、因受伤导致的收入损失等等;倘若使受害人落下残疾,侵权方还需承担残疾者的生活自助费、生活补贴费、
残疾赔偿金以及伤者所
抚养亲属所需的生活费等费用。若在产品缺陷方面造成受害人
财产损失,侵害方必须负责修复受损财产或给予合理的补偿性赔偿。若受害人因此事遭受额外严重损失,侵害方亦须予以相应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