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贵方所持之银行卡片被公安机关冻结,使得卡片仅能接收款项而无法支付,建议您依照以下步骤展开行动:
首先,为了做好初始的核实工作,请迅速与所属银行的客户服务团队取得联系或者亲自前往银行网点进行咨询,以确定银行卡片被冻结的具体缘由及执行冻结举措的机构。除此之外,还需要详细掌握冻结期的时间节点以及解冻的具体操作流程。
其次,若您经过确认真正无误地
保证自己并未涉及任何非法活动,则可以向执行冻结行为的相关部门提交
申诉申请书。在填写申请时,您需提供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交易凭证等能够佐证您过往行为合法性的文件资料。
此外,您还要积极地予以配合,全力支持冻结机构对此事的深入调查,以此寻求更快且有效的解决途径。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
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