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首要之事便是,父母须担负起养育后代之责。无论是
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律途径
离异,倘若双亲皆放弃对子女之
抚养权,然法律明文规定了父母应尽之
抚养义务,因此无论
当事人之间作何种协商进程,或指控至法院进行
诉讼程序,均需确定孩子的
监护归属者。
再者,法院将会直接裁定由其中某一方承担
抚养责任。在离婚
诉讼期间内,若父母双亲均拒绝对子女的
扶养,且子女无法独立维持生计,此时务必确立一位由对方抚养子女,故而,法院将先行裁定由某一方负责子女的抚育职责。
最终,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具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在
司法机关判决
离婚案件时,即便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然而法院仍会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来判定由具备较强抚养能力的某一方承担此责任。更为详细的说,法院会按照以下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1.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倾向于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2. 对已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会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意愿和选择;
3. 在维护子女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法院还会允许父母双方就子女的轮换抚养事宜达成共识,以期达到公正合理的结果。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