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
病假条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病假条可由医院病房、门诊或急诊科室的主管医师签字确认开具;
其次,患者需持有一份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若需长时间家居康复,则在上述“注意事项”一栏内,应请医生明确注明具体休息时限;
最后,完成相关医药费用结算手续之后,患者需携此诊断证明书前往出院服务中心,办理加盖医院专属医疗公章之手续。待填写完整相关文书,并向医院办公室提交当日就诊
病历后,工作人员将在确诊证明书上盖章签名,至此方可认定该份证明书具备有效性及合法性。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