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
保证据合法性和可信度,建议您前往公安部门提供所持有现金的有力
证据以证实其来源之合规合法。
2、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或因其司法所需,公安机关有必要申请法院对涉案相关银行帐户实施冻结查封措施,此举需得到法院批准。
3、法院接收到公安局的申请后,会出具公函下达至银行银行按照公函中明确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冻结该账户的操作并且会签署回执以示确认。
4、一般的情况下,针对此类冻结措施,单次有效时长上限为六个月,当冻结时限届满,且在此期间内,也未有任何要求继续冻结的命令出现的话,被冻结的账户将会自动解除查封状态。
5、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涉及
违法行为等严重法律
违规行为,那么该账户可能会被永久性的冻结。
6、为了确保一切流程均按规范进行,在面对公安部门的例行调查并按照其纪律要求配合调查工作,待调查彻底结束之后,假如没有发现其他涉及到
犯罪的项目,公安机关会下发《解除冻结通知书》并转交给银行,而银行收到通知后,自然会立即执行账户解冻操作。如此一来,您被冻结的帐户亦能立刻恢复正常使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
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