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有这个可能。具体来讲,以下情况下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1)若可能被判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2)有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法,但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导致社会风险的增大;
(3)对于应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若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并要哺乳尚未满一周岁的婴幼儿;
(4)如果犯罪嫌疑人因
涉嫌犯罪而
被拘留,但所掌握的
证据不符合
逮捕条件;
(5)当警方申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予
批准逮捕,需要进行复议、复核程序;
(6)针对犯罪嫌疑人被
羁押的案件,由于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需要持续进行侦查;
(7)在
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倘若检察机关决定不
起诉,也需进行复议、复核审理。
然而,下列人员不能享受取保候审的待遇:对于
累犯,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自我伤害、自残手段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暴力犯罪者,以及涉及其他严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