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只需前往当地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经营地址变更登记便可解决这一问题。对于需要改变经营地点的个体工商户而言,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第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第
二,若变更后的经营场地由经营者个人所有,则需提供:《住所登记
承诺书》以及自身拥有权的房屋相关说明;若由于农村自建房并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那么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且请参照告知单内容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经营场地并不归属经营者本人,那么只需要提供《住所登记承诺书》和
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涉及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的经营地址信息均应保持一致性。
第
三,《
营业执照》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
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