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经签署
劳动合同通常被视为
违法行径。
根据中国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使用
劳动者劳动力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构建了一种
劳动关系,并且应在双方之间达成书面的劳动合同。假如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请求相应的
双倍工资作为补偿。以下为详细阐述:
1.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依照法条,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开始雇佣之日起的一个月以内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在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双倍报酬。
3.劳动合同的解除:在试用期之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知会用人单位,便可
解除劳动合同。
4.法律所带来的后果:
如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并未与劳动者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本条例生效之日起,用人单位应按期限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薪资。因此,倘若试用期内尚未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权益,如请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