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内,明确阐述了关于儿童
抚养权的诸多制度。
首先是关于孩子年龄不足两岁的情况,此种情况下,法律原则上认可母亲拥有对孩童的养育责任。而且,也有法律条例严格规定两岁及以上儿童的
抚养问题,若未能达成抚养协议,则应交由当地执法部门通过全面考虑子女利益的框架内做出裁决。具体而言,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无论是
离婚之后子女被父亲或是母亲直接照顾,他们皆保持着彼此作为父母的身份地位,这种亲子关系不会因为
父母离婚而产生任何影响。
2.当涉及到
抚养权问题时,这通常会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取得共识,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庭审判来加以确认。
3.倘若孩子年幼不及两岁,依法应该将其交由母亲直接负责哺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