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一旦我们遇到过期的饮料或其他食品时,应如何处置?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一般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对这类行为进行
处罚,其具体的惩
罚金额为过期商品价值的五倍以下。
同时,他们还有权没收该过期商品,包括获取的利润,以及按照过期商品总价值计算(即过期食品)后处以两倍以下的罚金。但若这批过期食品是由
消费者所购得,他们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并要求查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此进行
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
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
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
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