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服役期间的军人建立婚姻关系后,若出现了不忠实的现象,也无需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第三者的行为并不被视为
破坏军婚犯罪,仅被视为普通的通奸行为。
然而,如果涉及到与该军人进行
同居甚至是
再婚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并且刑期可达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对于现役军人的妻子(丈夫)而言,若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则必须得到军人本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着重大过错。在夫妻双方都愿意
离婚的前提下,他们应该签署书面的
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
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
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