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辆的车主申请补领行驶证并不属于
违法行为。
抵押汽车,主要包含对车辆登记证书的抵押,而非行驶证本身。
然而,行驶证却是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所需的重要凭证。在车辆抵押期间,车主仍然有权办理登记证书的补发手续。抵押车辆与普通车辆在补发行驶证方面并无区别,但是必须得到抵押双方共同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进行。倘若车管所擅自为车主补发登记证书,这将严重违反相关程序规定。关于抵押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
处理方式,当由
抵押人驾驶车辆时,若该方应负事故责任,则需依据法律规定,按比例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
赔偿;若仍存在不足之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应按照各自过失程度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
抵押权,
当事人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
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
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
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