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行为所涉及的
处罚对象包括了公司以及个人。在有关
串通投标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主要涉及的主体有两个层面,分别为
招标人和
投标人。对于招标人来说,他们属于特殊主体;而对于投标人来说,则属于一般主体。只要符合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是单位实施了串通投标罪行,那么将按照“两罚制”进行处理,也就是既要对该单位处以
罚金的惩罚,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
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