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吵中发生肢体冲突的一方,如果其行为导致了对方
人身损害达到
轻伤级别或以上的程度,那么便可能被认定为涉嫌犯有故意
伤害罪,并将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一般的
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而对于造成对方轻微
人身伤害的施暴者,他们将会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通常情况下,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
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