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
非国家工作人员进
行贿赂的案件,其
管辖机构应为
行贿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
然而,若
犯罪嫌疑人为本地居民,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将更加有利于
刑事案件的调查和取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亦可考虑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并由当地的人
民法院行使行贿案件的审判权。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为
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但如有必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亦有权对此类案件进行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