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指示被告对原告或
证人所提供的
证据进行核对,确保其真实性,以彰显我方当事人的无辜。此举与法庭审判中贯彻的一项重要原则“无罪推定”密切相关,即被告人在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均应视为无罪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