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强奸罪的行为,其法定的
追诉时效为五至二十年不等。若在法定时效届满后,
司法机关认为确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核批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追诉期限是从
犯罪行为实施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继续的情况,则应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前一次
犯罪的追诉期限将从新罪行实施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