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身遭受犬咬之害时,肇事当事方有权与该犬只的实际
监护人展开协商解决索赔事宜。若双方能够在平等、公正和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共识,则申请人可自行信守并
严格执行此协议条约;反之,若双方始终无法就
赔偿金额及
赔偿方案达成一致,受害者有权要求当地民间调解机构予以调解。
然而倘若以上种种途径均未获得满意的效果,受害者也有权向当地
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请求或者直接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
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