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
抢劫罪的审判中被判以
有期徒刑八年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便可
申请假释:
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须已实际服刑超过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其次,被判定为无期
徒刑的犯人则要求已实际执行至少十三年。此外,这些罪犯还需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心和不再
犯罪的决心。
《
刑法》第八十一条
【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