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目的乃是构成
敲诈勒索犯罪所需具备的重要主观要素之一。
然而,当这类犯罪系由维权纷争诱发时,
行为人究竟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非法占用之目的,以及该目的之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对其定罪及
量刑的裁决。
因此,对于非法占用目的的判定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唯有将这两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我们方能最终确认行为人是否具有敲诈
勒索罪所要求的非法占用目的。
《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