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
犯罪中严重情节的具体定义,我国现行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便可被视为
情节严重:
(1)涉及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者;
(2)多次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者;
(3)个人从事这项
非法经营活动并以此作为其主要职业获取经济利益者,或者是单位将此项非法活动作为其主要业务进行操作者;
(4)其他可能导致情节严重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