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情况下,
抢劫罪是有可能得到被害者的谅解的。无论是
犯罪嫌疑犯还是被告,都可以通过积极地弥补
被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并诚恳地道歉以获取对方的谅解。
然而,对于抢劫罪这一特定罪行来说,实行
刑事和解的可能性较小,主要原因在于大部分的抢劫案件并不属于可能仅需承担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
处罚类型的
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
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
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
(二)除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