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者对他人
遗失物品擅自占据并拒绝归还原主,且侵占之物价值相对较大时,则可能被定性为犯下了侵占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被指控的
犯罪行为涉及到侵占罪这一
罪名。所谓的“
数额较大”一般指的是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财产价值。而侵占罪则指的是
行为人基于
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恶意手段将原本受委托为其保管的他人物品、
遗忘物或
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且在数额上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将这些物品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一旦被判定构成侵占罪,行为人通常会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等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