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已然被捕归案,然嫌犯却矢口否认曾
窃取受害者之财物。即便如此,倘若存在其他确凿的
证据,依然能够对其予以定罪与
量刑。若是涉及到
盗窃罪名,且
犯罪嫌疑人事后仍不肯认罪,那么法庭便可依照已获取的证据来进行判定和裁决。尽管被告人拒绝认罪表明其态度不良,可以根据情况在量刑上适当加重,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将强行判决,并且将其罪行进一步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