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
取保候审后审查起诉时限设立独立的相关
法规,通常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之后,应确保在一个自然月之内做出决定,而涉及到重大或者复杂案件的检察机关,则相应地可将这一时间间隔适度延长半个月。因此,无论涉案人员是否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检察院均需在上述法定期间内就案件是否
提起公诉做出明确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