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犯有
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其主要的调查与侦办工作通常是由公安机构来承担。
依据国务院公安部针对
刑事案件管辖权所制定的明确规定,此类涉及到
经济犯罪的案件,均归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专门设立的经济犯罪侦查局进行管理和处理。因此,当您或他人遭遇了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进行
报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挪用资金罪作为一种
公诉性质的案件,通常会由公安机关在
立案侦查之后,将相关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提
起诉讼。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