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现象无疑涉嫌对公民
个人隐私权的侵害,
然而,对于警察在特定情形下查询
个人信息是否涉及
违法行为,还需具体分析如下:第一种情况,若是出于职业岗位上的需求,依法获取个体公民的信息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反之,若警务人员滥用其职务权限,甚至未
经侦查需要便随意探寻他人信息,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权力滥用了,
司法部门可依据相关
法规对此进行判定处置,轻微者给予行政处分,倘若因此导致他人或国家蒙受重大损失,更有可能被追究
刑事责任,即构成
滥用职权罪。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国家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明知故犯地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从而使
公共财产、国民权益及社会整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情节尤其严重者,刑期则会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此,即使为私欲或贪图便宜而
违法,仍然难逃
法律制裁。如您本人在这过程中遭遇实质性损失,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公安机构
报案或进行检举揭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