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发现
被执行人不止
欠债不还,更存在
恶意转移财产之实情,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交撤销其财产转移行为的申请。针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人员对
债权人中的“少数股东”进行恶意行为,例如通过出让
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保证责任、无偿分配资产等方式无偿占有他人权益,或是故意延长已届清偿期的
债务履行期限,以致完全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敝司债权人有权向法院寻求援助和支持,请求法院撤销上述
债务人的恶意行为。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