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置的
出资情况父母出资证明方面,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若父母全额支付房产购置之款项,并将
不动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项行为便可视作是父母在子女婚前(或
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资
购房;
其次,在银行提取现金以及向房地产开发商购
买房产时,均会产生相应的财务收据与凭证,当这两个阶段的行为发生时间相隔较近,且涉及金额保持一致时,即能够清晰地展现购房款项的来源;
最后,如果某方父母在购买房产之后,在婚前做出明确声明,表明此次购房仅赠与其子女及其配偶中的一人,那么这种做法也可以被视为父母在婚前对子女所购房产的出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