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事宜,请在此特别留意,截止日期为六月三十日,逾此时限将无法申请。而通常情况下,
退税流程从三月一日起正式启动。在提出退税申请时,您需提供相关人等的完整的纳税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以及详细的多缴纳款项清单。若经审核无误,我们承诺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退税手续并将款项存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