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劳动者自身的失误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将由劳动者本人全额负责
赔偿责任。作为雇主,公司有权在规定范围内采取扣除员工薪资的方式来弥补损失,但是每个月份扣除的金额不能超出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雇主未能遵循上述规定而
违法扣除
员工工资的话,则应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勒令其在限期内予以全部支付;
如若
逾期仍未支付,还需额外追加一定比例的
赔偿罚金。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