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教师的体罚行为违反了法律
法规。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文规定,学校与幼儿园的全体教育工作者均应本着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原则行事,严禁实施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有损于未成年人性尊的行为。而教师对学生进行打手心的行为正是此类体罚行为的一种体现,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教师打学生手心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
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