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强奸罪导致了受害者自杀、患上精神疾病乃至出现了其它严重不良后果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进行惩处,通常情况下会给予
犯罪嫌疑人十年以上暂
缓期徒刑、持续到终生的无期徒刑或者严格惩罚
死刑。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强奸罪致使受害者选择放弃生命以便解脱的事件发生,可视为一种惨重的加重情节,对此类
犯罪分子予以更严厉的
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