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土地的行为,无疑为主导该
违法行为的核心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制约。包括但不限于在耕地上搭建窑厂、设置墓地,或是擅自在耕地上兴建房屋、挖掘沙子、开采石头或获取土壤等活动,这些都有可能对作物生长的环境造成损害。
另外,未获得相关授权且使用欺骗性手段获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土地,也属于这种类型的违法行为。倘若此类事件
情节严重,甚至可能会突破法律的红线,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而导致
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