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
偶然所得税,是按照每次所得的金额作为应缴税所得额加以规定的,适用的税率则设定为20%。这里所提及的“偶然所得”,具体包含的范围包括个人在各类奖项、抽奖或彩票活动等方面获得的奖金和其它各种非经常性的收益。而对于这种偶然所得,其计税原则是将每次获取到的此类收入视为独立的一次事件来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无论中奖次数多少,都需按每次获利金额全额缴纳相应的个人偶然所得税。例如,如果某人中得了100万元,那么根据上述规定,按照20%的税率来计算的话,其应纳的税收即为100万乘以20%得到的结果,也就是20万元人民币。
《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天第一款第六项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