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减资过程中免于缴纳税款并非必须。实际上,企业的减资行为与提高
注册资本额的程序相似,均需首先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对企业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随后依据
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向各股东退还实际缴纳的资本总额。若企业仅进行减资操作,而未涉及诸如分红等其它业务环节,则无需进行税务申报及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