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首先,
当事人需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递交详细且齐全的
仲裁申诉书,同时附上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必要资料,例如
证据等。
其次,由劳动争议仲裁处进行仔细审阅和核实,并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若是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该案,则会在自受理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以
书面形式向被申请人发送
仲裁申请书副本。紧接着,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副本之后的十五日以内依据法律规定提交针对
申诉人投诉的答辩书。随后便是仲裁庭正式开始审理、调解阶段,
最后由仲裁庭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