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传播他人私人照片未能达到
犯罪标准,然而却仍归类为
违法行为。具体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例,公开散布他人私隐,将面临五天以内的
行政拘留,以及500元人民币以下数额的罚款
处罚,情节相对较为严重者,可能受到以五天至十天为期的行政拘留,并且可能伴随着500元以下金额的罚款。而若在此过程中涉及到恶意炒作,虚构事实进行诋毁他人,则构成了对该法第42条【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条款的违反,
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诽谤
罪名。
此外,若在所传播的私人讯息中含有
受害人的敏感数据,这部分数据被不法分子加以恶意使用,甚至导致受害人身心上遭受严重影响,便有可能涉及到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
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