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
拆迁过程中,拥有房产而无户籍者可享有一定程度的补偿,然而通常难以取得
商品房或占用相应的住房面积.关于
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标准主要是依据户籍为准来实行的.然而,尽管没有户口只能领取到相应的货币补偿款,但如果您对于所获得的补偿标准有任何疑问或不满之处,你需要保留有力的
证据以便在日后适时地提请当地人
民法院通过
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待相关部门核实问题并确定实际情况以后,会适当作出协调安排并给出相应解决方案.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