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需依法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收入项目:
1.个体工商业主的
工资与薪资所得;
2.提供劳务行为所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3.以自己的作品或知识成果出版、发表所获取的精品报酬所得;
4.个体经营者或
个人独资企业所获的经营性收益所得;
5.由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红利收入组成的财产性收益所得;
6.因租用房屋或物品而产生的财产租赁和转让所得;
7.以及获取的所有非经常性的意外所得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