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无业人员所生子女的
抚养费用支付标准方面,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应依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收入状况加以确定。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而言,应按其固定收入的20%作为准则予以支付;若无固定收入,则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参考前一年度家庭总收入比例予以酌情安排。
《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
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